关于表彰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
(2018年1月4日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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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及闭会后,县人大代表按照代表法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政议政,对涉及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积极进言献策,对我县各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为推动我县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发挥了代表的应有作用。各有关代表建议办理单位,从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尊重人民当家作主、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积极推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化措施、落实责任。通过办理代表建议,发挥代表建议的智力和民意优势,促进了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进一步密切了党和国家机关同人民群众的联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有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考评的规定,经县人大常委会严格评审,共评选出雅阳代表团徐伟凑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新58省道沿线主要路口设置环境质量指数实时显示的建议》(第12号)等14件优秀代表建议和县府办等10个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以上相关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彰。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对落实好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至关重要,希望全体县人大代表围绕中心,依法履职,关注民生,反映民意,提出更多更好的代表建议。各建议承办单位要以先进承办单位为榜样,完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做好代表建议承办工作,为我县的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好更多的贡献。 附件:1、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 2、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泰顺县人大常委会 2018年1月4日
附件1: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
1、雅阳代表团徐伟凑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新58省道沿线主要路口设置环境质量指数实时显示的建议》(第12号); 2、罗阳代表团陶郑标等1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泰顺县公检法机关加强协作,着力打击非法集资类犯罪及拒不履行裁判的犯罪,合理重塑泰顺诚信传统的建议》(第21号); 3、罗阳代表团潘立华等9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罗阳建立汽车(二手车)交易专业市场的建议》(第29号); 4、泗溪代表团陈晓辉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最美乡村建设,还原青山绿水的建议》(第48号); 5、三魁代表团林正富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猕猴桃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第81号); 6、司前代表团林思平等11位代表提出的《关于为珊溪水库库区失地农民全额缴纳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建议》(第94号); 7、百丈代表团林小霞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快司筱线开工建设的建议》(第135号); 8、仕阳代表团董夫撬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强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医疗队伍建设的建议》(第159号); 9、筱村代表团颜笑芬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农村孩子上下学出行难的建议》(第164号); 10、彭溪代表团曾秋等7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药经营使用管理,提高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建议》(第197号); 11、筱村代表团徐丽丽等1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提高教师待遇,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建议》(第208号); 12、泗溪代表团翁卿波等8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加大对乡镇台风中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力度的建议》(第241号); 13、罗阳代表团叶晓峰等2位代表提出的《关于提前谋划国家级5A旅游景区创建的建议》(第242号); 14、雅阳代表团彭日大等16位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龙丽温支线与沈海复线之间连接列入省际旅游大通道的建议》(第281号)。
附件2: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
1、县府办 2、县教育局 3、县财政局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县住建局 6、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7、县林业局 8、县文广新局 9、县卫生和计生局 10、县风景旅游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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