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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提出和办理情况的报告
时间:2018-04-11 来源: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字号:[ ]

一、代表议案建议的提出和处理情况

泰顺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县政府向大会提出《关于全面推进“旅游主业化”建设的议案》,该议案对我县推进旅游主业化方面的工作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大会经过认真审议,作出了《关于全面推进“旅游主业化”建设的决议》,交由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同时,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广大代表紧紧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进言献策,共向大会提出代表建议340件。经过大会议案组的认真审查,其中有33件代表建议因不符合代表建议提出的规定要求,决定不予立案。为此,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实际共收到代表建议307件。

在307件代表建议中,旅游发展方面50件,占16.29%;交通建设方面63件,占20.52%;城建环保方面30件,占9.77%;农村经济方面47件,占15.31%;教科文卫方面64件,占20.84%;财政经济方面29件,占9.45%;政治法制方面12件,占3.91%;其他方面12件,占3.91%。

4月26日,县委主持召开建议交办会,将307件代表建议交由县府办等38个单位办理。5月11日,县委办、县府办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7年县“两会”建议提案答复办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建议办理答复的时限,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

二、大会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旅游主业化”建设的决议》,要求县政府及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坚持把旅游业作为富民强县的战略性产业来抓,通过对旅游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文明素质和相关产业进行全方位的优化提升,带动和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顺利推进旅游主业化工作,决议还从加大宣传力度、改革体制机制、科学编制规划、加大资金投入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决议作出后,县政府及全县各有关部门单位高度重视,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全面推进我县旅游主业化工作的开展。县政府组建了廊桥-氡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于5月份召开泰顺县旅游主业化推进大会暨全域旅游示范县创建动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旅游主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完善科学的旅游主业化发展年度目标评价考核体系,结合要素生态化配置综合改革、重大项目克难攻坚考核机制改革,重组县旅投公司,整合涉旅企业资产。完善县旅委议事制度,定期研究全县旅游发展重大事项,指导、督促、检查、考核有关政策措施和任务的落实。聘请县旅游发展顾问,为县域旅游改革发展和保护开发决策建言献策。全面推进氡泉4A级旅游景区创建,创成廊桥文化园、乌岩岭国家4A级景区,氡泉国家4A级景区创建通过省级评估,南浦溪景区开发、塔头底温泉古村落、筱村公社、云岚牧场等一批在建项目加快推进。积极开展“廊桥外宣年”活动,成功举办“三月三畲族风情节”“彭溪栀子花节”“中国氧吧·康旅泰顺—全国百家媒体聚焦泰顺千年廊桥”、首趟“诗画浙江—泰顺行”上海高铁旅游专列等各类节会。一系列有关旅游主业化政策的推出和相关工作的持续有效开展,为我县进一步推进旅游主业化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代表建议的督办工作情况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对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闭会后,4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决定将雅阳代表团徐伟凑等4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新58省道沿线主要路口设置环境质量指数实时显示的建议》(第12号)等6件代表建议作为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交由各位主任领衔督办。建议交办会后,县人大常委会按照对口联系的原则,将全部307件代表建议,分别落实到各相关工委,由相关工委对口督办。自6月开始,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各相关工委通过走访承办单位、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密切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实地开展办理工作调研、跟踪督促建议承办单位认真办理代表建议等方式,扎实开展代表建议督办工作,有效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广大代表和群众高度关注的一些热点、焦点问题得到解决。从8月开始,根据各位领衔代表的意见反馈,县人大常委会对7件代表反馈不满意件进行二次督办,要求相关承办单位密切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倾听代表的呼声,扎实开展工作调研,对一些虽然存在一定难度,但通过积极争取可以解决的问题,要着力创造条件努力予以解决;对一些受限于各方面条件暂时无法解决的问题,要态度诚恳,努力向代表解释说明原因,争取得到代表的理解与支持。经过县人大常委会的再次督办和相关承办单位的二次办理,7件代表不满意件已有5件得到代表的理解,代表反馈满意,还有2件代表建议正在二次办理中,相关承办单位已进一步强化与代表的联系沟通。

四、代表建议的具体承办情况

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建议交办会后,县政府随即召开常务会议,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县政府主要领导此后还多次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对建议办理工作作出指示,提出要求。大部分承办单位也很重视建议办理工作,把承办代表建议作为改进工作作风、促进问题解决、推动工作开展的重要抓手,在接到建议承办件后,立即召开会议研究相关工作,成立由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对承办的代表建议进行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将办理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并落实具体责任人。在建议办理工作过程中,大部分建议承办单位都很重视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和办前调研工作,采取“请上来”和“走下去”相结合的方法,以集中面商为主,以个别面商和电话联系为辅,与各提议代表进行广泛深入的沟通联系。在广泛听取代表、乡村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承办科室提出初步办理方案,提交单位集体研究;然后再由领导班子集思广益,进一步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完善建议办理方案,较好地促进了代表建议有关问题的解决。在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307件代表建议已全部办理答复完毕。根据领衔代表的意见反馈,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8.82%。12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代表对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情况进行集中测评,集中测评满意度为94.1%。综合个案测评和集中测评,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代表综合满意度为97.08%。

五、建议提出和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的来看,随着代表整体素质和参政议政积极性的提高,代表提出建议的数量和质量也不断提升。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少部分代表建议还存在内容过于简单、没有详细具体的建议方案、提出的建议内容缺乏可操作性以及多事一议等问题。同时,承办单位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除了往年经常会出现的办前调研不够深入、与代表的面商沟通不够密切、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联系协调不够紧密等问题外,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主要有两大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着力予以改进。一是少数承办单位对建议办理工作不够重视,主要领导过问不多,督促抓落实不够;甚至有个别承办单位领导一直都没研究过建议办理工作,办公室在接到建议承办件后束之高阁也无人过问,直到8月底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在收集代表建议反馈表时,才发现根本就没有办理。虽然经过督促,承办单位最终作了答复,但办理工作缺乏诚意,而且态度不够诚恳端正。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任务看成是额外负担,敷衍应对,不主动积极地去寻找解决问题之道,不敢直面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而是寻找各种理由推诿塞责,办理答复“文来文往”,代表建议的诉求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或解释说明工作缺乏诚意,态度不够端正,得不到代表的理解。

六、对今后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代表建议提出的质量。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做好代表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充分利用代表联络站等代表履职平台,让代表深入了解社情民意,有针对性地提出议案和建议。广大代表要切实加强自身学习,努力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及时掌握并熟悉国家、省、市、县的重要发展战略和工作重点。同时,大会议案组要进一步严格代表议案、建议的审查工作,对不符合基本要求的议案和建议,要坚决退回代表重写,不断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的整体质量。

二是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县政府要建立完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及时分办和定期督查机制,对需要政府层面研究解决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要建立专题会议研究制度。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加强与代表之间的沟通面商,着力在解决问题、想实招、办实事上下功夫,对需协调相关部门或需提请县政府层面研究的事项,要在答复前协调或提请,对通过主观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在答复件中明确措施办法和解决时限;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加强与代表沟通,做好充分说明工作,获得代表理解,杜绝在答复件中出现推责任、踢皮球的情况发生。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答复件,要进行再次办理,再次答复。

三是要进一步强化代表建议督办工作。特别是对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建议,要落实各委督办责任,切实做到每件重点督办建议督办工作有责任、有力度、有成效。代表工委对代表反馈不满意的答复件,要及时与相关工委和建议承办单位沟通协调,共同分析代表不满意的原因,研究再督办的措施,督促承办单位再次办理并重新答复。县府办要充分发挥联络协调作用,督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并及时反馈建议办理工作进展情况。同时,县人大代表也要及时向代表工委反馈办理意见,特别是对办理答复不满意和有承诺却久拖不决的建议,更要及时反馈,以利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切实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和成效。

泰顺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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