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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时间:2015-06-12 字号:[ ]

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

进行调研的通知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度工作安排,为扎实推进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工作稳妥、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对我县“新农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我县自开始“新农合”工作以来的资金筹集及其基金运行情况;

(二)参合人员的补偿报销情况;

(三)当前我县“新农合”工作的整体情况及存在问题;

(四)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及各基层卫生院在“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五)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

二、时间安排

(一)6月上旬,成立调研组,制定调研方案。

(二)6月上旬至下旬,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以及调查走访等方式,深入开展调研。

(三)7月上中旬,起草调研报告,召开调研组工作会议,对调研报告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讨论。

(四)7月下旬,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调研情况。

三、组织机构

组  长:陈志清(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邱正华(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主任)

成  员:陈明准(县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

吴立成(县人大常委会农经工委主任)

刘  军(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侨工委副主任

        叶晓红(市人大代表,县人民医院护理部主任)

        林  可(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以及各相关医院负责人陪同调研,并准备详细的汇报材料。

 

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6月8日

泰人大常办〔2015〕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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