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重点督办代表建议的决定 | ||
(2015年3月27日泰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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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大会共收到代表建议211件。闭会后,县人大常委会又收到代表建议2件。为此,自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213件。为更好地督促做好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经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研究,决定将泗溪代表团周勉等10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建议》(第8号)等12件代表建议作为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建议予以督办,县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听取县政府相关重点督办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 附:泰顺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
泰顺县人大常委会 2015年3月27日
附件: 泰顺县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的 县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目录
1、泗溪代表团周勉等10位代表《关于实施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的建议》(第8号); 2、泗溪代表团林赵等10位代表《关于尽快推动乡镇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的建议》(第17号); 3、司前(竹里)代表团高立存等5位代表《关于要求加快完善司前小微企业创业园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3号); 4、百丈代表团陈晓玲等9位代表《关于要求将泰顺两家县级公立医院职工医保纳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的建议》(第58号); 5、雅阳代表团缪大跃等10位代表《关于要求抢修保护“蹬云桥”(南门桥)的建议》(第69号); 6、罗阳代表团吴昌清等14位代表《关于加快对罗阳城区绿化及公园绿化实行市场化养护管理的建议》(第93号); 7、罗阳代表团王潘萍等15位代表《关于进一步加强路灯建设管理,提高城市品位的建议》(第97号); 8、彭溪代表团林清花等7位代表《关于要求提标扩面“两癌”妇女免费筛查的建议》(第124号); 9、仕阳代表团王志良等13位代表《关于要求加大对泰顺石文化挖掘和保护力度的建议》(第129号); 10、筱村代表团毛定武等7位代表《关于改善婚嫁、乔迁喜庆过于隆重的建议》(第172号); 11、三魁代表团赖志国等13位代表《关于要求将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学生夜间管理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列支的建议》(第187号); 12、雅阳代表团季晓斌等8位代表《关于要求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加强后期监管的建议》(第20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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