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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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举行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的 通 知
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于2015年12月4日在县机关综合大楼七楼中会议举行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会期半天。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建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县政府关于2015年度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二)审议通过《泰顺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 (三)其他事项。 二、与会人员 (一)请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二)本次会议请下列人员列席: 1、县政府、县法院、县检察院领导; 2、县人大常委会各委办副主任; 3、县府办、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县委农办(县农业局、县扶贫老区办)、县审计局、县环境保护局、县风景旅游管理局主要负责人。 (三)邀请县政协、乌岩岭管理局的领导列席会议。 三、会议其他事项 请各位委员做好有关情况的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做好材料的准备工作,并将材料印制50份,于12月3日前送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tsrdbgs@163.com)。请全体与会人员于12月4日上午8:30准时到会。
泰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5日
泰人大常办〔2015〕4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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